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以规划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生活费用等事项。在中国,民政局是承担民事登记和公证、婚姻登记、离婚登记等职能的行政机构之一,因此,民政局是可以收取离婚协议书的。
在提交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协议书的格式:离婚协议书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进行撰写,内容要详细全面,包括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生活费用、债务处理等事项。在书写协议书时需注意语言简洁明了,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措辞。
2. 协议书的签名:协议书必须由双方夫妻在证人的见证下进行签名,证人必须是经过公证的律师或公证员。协议书中必须明确指出签署时间、地点,签字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
3. 协议书的复印件:在送交民政局时,需要将协议书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一同提交。复印件要求与原件一致,需签署鲜明的“复印件与原件无异”的字样,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经律师公证。
4. 身份证和户口本:双方离婚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证件,用于民政局核对处理。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提交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准确规划夫妻离婚后的各种事项,保证各方权益明确、合法。并且,在民政局收到离婚协议书后,需要进行审核和确认,如果存在问题,民政局会向当事人提出补正要求。因此,离婚协议书的撰写和提交需要认真对待,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