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开展公益事业,例如建设公路、桥梁、机场等市政项目,征地拆迁时对被拆迁群体提供的安置房。在中国,征地拆迁是政府行为,因此征地拆迁安置房实质上也属于政府的公共资源。因此,征地拆迁安置房的买卖是不合法的。
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居民可以进行无偿的安置房置换,但一旦过程中牵涉到金钱交易,这便很容易引发相关法律纠纷。这也是以往不少安置房买卖交易出现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征地拆迁安置房属于公共资源,政府出于公益原则而分配给了被拆迁群体居住,如果出现个人或企业为谋取利益垄断安置房的现象,将会涉及到恶意占用、挤占等问题,不能保障公共利益,对社会治理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政府有义务禁止并打击争夺、转售安置房的违法行为,保证安置房的公平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征地拆迁安置房虽然不能买卖,但居民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安置房产权转让给其他家庭成员,或用于接受公积金等相关用途。但是这些转让行为都需要符合特定的转让规则,必须在政府的监管和管理下进行,保障了安置房分配的合理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