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给有关系的家庭成员,但是不允许私下转卖。这是因为,宅基地的性质是用于居住的,在现实中也经常被用作生产居住两用,同时是非农业用地,只能用于建设住房和居住,而不允许用于商业、工业等其他用途。因此,如果私下将宅基地转卖给非法的商业用途,将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
宅基地转让的管理目的,在于保证农村土地的集体和家庭财产安全,防止异地人员通过购买农村宅基地,危害农村土地的集体性,而导致土地私有化为导向。同时,保证了农民的住房安全,是农民用来居住、又用来生产的用地,如果随意买卖或者出租,将对农民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对乡村土地资源的流转和发展也会造成巨大的影响。
在此背景下,如果想对农村宅基地进行转让,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按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程序进行操作。通常,需要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注销和划转、合法买主的申请和审批、有关税费的缴纳等程序。当然,如果买家和卖家双方是确实有关系的亲戚,可以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实现正规的土地流转。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住宅和生产用地,是非市场经济的生产资料,需要严格规范,以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土地资源的集体性。对于任何非法转让、私自买卖等行为,都要严肃处理,杜绝其发生,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和农村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