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在离婚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是离婚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共识后的正式文件。由于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需要加盖公章。那么,离婚协议书上为什么要有公章呢?
首先,公章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印章,它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离婚协议书需要具有法律效力,才能在司法程序中被承认和执行。因此,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公章可以为该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供强有力的证明。
其次,公章表明了文书的权威性和正式性。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涉及到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费等方面,是一份具有重要意义的文件。这些问题需要在离婚双方的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公证,并加盖公章,才能起到保障双方利益、防止后续纠纷的作用。
最后,公章的加盖还能保护离婚协议的完整性和不可更改性。公章的加盖代表着文件已经被正式认证,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果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公章,那么,就可能存在被篡改的风险,从而导致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需要加盖公章,以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离婚双方的权益,保障文书的完整性和不可更改性。因此,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应该注意公证手续,确保文件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