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纳挪用公款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这种行为构成了侵占罪或者挪用资金罪。
首先,侵占罪是指个人占有公共或者私人财物,使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如果公司出纳挪用了公司的公款,占为己有,那么就属于侵占罪。侵占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占有,而客观方面包括占有公共或私人财物,占有未得到合法授权,使他人遭受直接财产损失。因此,如果公司出纳挪用了公司资金,就会被认定为侵占罪,可能会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金的处罚。
其次,挪用资金罪是指个人挪用单位或个人的财物,给予他人不当利益,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如果公司出纳将公司的公款挪用到个人账户,并给予自己或他人不当利益,那么就构成了挪用资金罪。这种行为不仅会损害单位财产,还会对个人信用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是根据资金数额的大小进行量刑的,罪行较重者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罚。
综上所述,公司出纳挪用公款不仅是一种道德败坏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公司出纳涉嫌挪用公款,可能会面临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的指控和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任何人都不应该轻视财产安全,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