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出纳如果想挪用公款,通常会采取以下方式:
1. 虚报报销:出纳人员可以虚报报销,向公司申报不存在或者未发生的费用,并让公司支付该费用,从而获取私利。
2. 虚构供应商:出纳人员可以虚构一个供应商,并向公司提交该供应商的发票和合同等,使公司支付给该供应商的货款,从而挪用公款。
3. 转移公司资金:出纳人员可以将公司的账户资金转移到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借款人账户上,通常会采取分批转移、隐蔽转移等方式,以减小被发现的风险。
4. 编造交易:出纳人员可以编造一些不存在的交易,向公司提交这些交易的发票和合同等,以获取公司支付的费用。
5. 舞弊虚开支票:出纳人员可以虚开支票,然后将自己的私人账户作为收款账户,从而实现挪用公款的目的。
不管是以上哪种方式,挪用公款的行为都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一般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了避免发生此类情况,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并加强对出纳人员的监管和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财务的稳健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