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夫妻一方死亡后,其父母是否有抚养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很多因素。首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是平等的,夫妻的子女由夫妻双方共同抚养。因此,一般而言,夫妻一方死亡后,对方可以继续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而另一方的父母没有直接的法律基础获得抚养权。
不过,如果生前夫妻双方约定了谁来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或者双方离婚后依据判决或协议确定了子女由哪方抚养,那么在一方死亡后,另一方的父母并不能直接要求抚养子女。这时候,抚养权仍然属于原本承担抚养责任的那一方。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另一方无法或者不愿意承担抚养责任,且有关系保护子女利益的必要,另一方的父母有可能获得抚养权。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当子女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如果有相关利益保护必要,亲属、社会团体、监护机构等人员可以向法院申请代为履行监护职责,并获得法院的批准。因此,在一方死亡后,如果另一方不能履行抚养职责,另一方的父母可以向法院申请代为履行监护职责,并获得法院的支持,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总而言之,夫妻一方死亡后对父母是否有抚养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有协议或者判决确定了抚养方,就没有直接的法律基础获得抚养权;但是如果抚养方无法或不愿承担责任,另一方的父母可以向法院申请代为履行监护职责,并获得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