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负责公共财产、资金的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私自占用或转移公共财产、资金的行为。这种行为损害了公共资源的合法利益,对于保护公共资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非常严重的危害性。
挪用公款的数额越大,其社会危害性也就越大,应该被打击和制止。就起诉的数额而言,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最低起诉标准。但一般来说,挪用公款数额不论大小都属于违法行为,但如要起诉,金额应该在一定范围内。一般来说,如果犯罪数额较小,公诉机关可能不会起诉,而采取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置方式,而犯罪数额较大,公诉机关则会对其起诉,进行刑事追责。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挪用公款罪的量刑通常会考虑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毁灭证据等情节,以及违法数额大小、作案手段等因素。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数额较小或初犯者可能会被以缓刑或轻判处理。而如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作案手段卑劣,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刑事拘役。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挪用公款的最低起诉标准。但我们应该认识到,无论挪用公款数额大小都是不可取的,其对于社会的危害性不可低估。希望社会上有关部门和公民朋友一起共同引导教育,防止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