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协议离婚是指双方离婚达成一致,进行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同时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审批。具体的办理手续如下:
1. 编写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必须的书面文件。一般内容包括双方离婚的事由、财产的分割、抚养子女的约定、生活费用的支付等。协议书需由双方签字,并在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之前进行司法程序的审批。
2. 提交申请
双方将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一同提交到当地的民政局或法院,申请离婚登记或立案。
3. 离婚审理
民政局或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对双方进行审理。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没有未解决的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离婚手续会比较顺利。审理过程中,还需要询问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是否已经组建新家庭等情况。
4. 公证
经过审理并核实双方的材料无误后,法院会出具离婚证明。在此之后,还需要到公证机关出具离婚公证书。
5. 离婚登记
最后,双方拿着离婚证明和离婚公证书到居住地的派出所或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进行离婚登记。
总的来说,南京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司法程序才能完成,需要双方认真对待,尽可能减少纠纷,确保离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