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充协议是离婚过程中必要的一份协议,主要是对离婚协议做出的补充和修改。离婚补充协议需要提交到特定的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具体的部门和程序会因地区而异,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常见的办理部门。
1.婚姻登记部门
在部分地区,离婚补充协议可以由婚姻登记部门进行受理,主要负责审核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对其进行公证。具体要求以当地婚姻登记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2.法院
在大多数地区,离婚补充协议需要提交到法院进行审核和审批。具体流程是:当事人根据协议内容,向当地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院递交离婚补充协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法院递交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法院将颁发一份裁决书,双方必须遵守协议。
3.民政局
在少数地区离婚协议需要先在民政局备案,因此离婚补充协议也要向民政局进行申请、备案,并缴纳一定的印花税和备案费。具体要求以当地民政局的相关规定为准。
不同地区的受理部门可能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当地法规具体查询。提交离婚补充协议时,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填写好申请表格以及支付相关费用。提醒,离婚补充协议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书,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协议内容,否则可能会涉及到法律纠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