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违反了公务人员应遵守的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在中国,挪用公款罪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受理调查和起诉。
公安机关是挨近群众、维护稳定和治安的主要力量之一。在对挪用公款罪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时,公安机关主要负责收集证据、审讯犯罪嫌疑人、查找相关线索,并最终由检察机关审核、提起公诉。公安机关的职责是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防止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包括挪用公款罪。
检察机关是依法行使公诉权的职能部门,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立案审查、提起公诉以及参加审判等主要法律工作。在挪用公款罪案件中,检察机关通过对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资料的审查和评估,决定是否将该案提起公诉,并起草起诉书。
总之,挪用公款罪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因此刑事立案调查和审判过程一般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共同协作。这两个部门同步配合,从司法角度实现了公共利益、群众利益和司法公正的平衡,为国家的法制建设做出了强有力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