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国家,未满18岁的子女必须由其监护人或父母抚养和照顾。即使是在未成年子女离开父母监护下时,法律仍视其为父母的责任。因此,子女不能自己选择抚养权。
虽然未成年子女不能够自己选择抚养权,但是一些国家允许子女尽早表达他们的意愿。通常,这种表达的意愿被视为有说服力的建议,但并不是最终的决定。这使得家庭法庭针对是否可以改变抚养权时,可以听取子女的意愿作为一个考量因素。
然而,即使是成年子女将其意愿表达得非常明确,父母仍有法律责任来决定最终的抚养权。因为,成年人已经具备完全的判断力,因此,法律并不会考虑成年子女的建议。
此外,许多国家的法律也规定了抚养权的分配方式。通常,法庭会注重确保子女获得最好的生活条件和父母的输送能力,然后再做出抚养权的决定。当双方决定要求获得抚养权时,法院通常会聘请一位儿童心理学家或家庭咨询师,以确保选出最好的抚养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未成年子女没有能够在选择抚养人的过程中发表意见,法院将选择最好的抚养人,并确保子女可以在双方父母之间流动。
总之,由于法律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间的抚养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子女无权自己选择抚养权。即使法庭考虑了子女的意见,它也只是作为考虑的一个因素。最终,家庭法庭的决定将是父母拥有子女抚养权的唯一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