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是一个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省份,因此广东的土地利用也非常注重农业的发展。对于农村的宅基地,广东省也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应当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农户家庭实际生活需要和农户农业生产需要,按照每户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原则确定,但宜不超过1400平方米。
也就是说,广东农村宅基地的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但宜不超过1400平方米。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同时也考虑到了土地的利用效益。农村宅基地的面积不仅仅体现了土地的数量,更体现了政府对农民生产和生活的保障。
此外,广东省对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范围也有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主要是用于农户生活居住和农业生产经营的,不得用于非农业用途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发现农村宅基地的非农业活动占用面积超过规定比例,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总之,广东农村宅基地不少于1000平方米,但宜不超过1400平方米。这一规定的实施,有助于保障农民的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同时也有利于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