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是一项法定权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父母完全拥有所有决策和控制权。如果一方父母放弃了抚养权,另一方父母则成为子女的唯一监护人,并有权决定子女的生活、 学习和其他重要事项。
但是,放弃抚养权的一方父母仍然拥有一定的探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人都有探视未成年亲属的权利,包括父母、祖父母、亲兄弟姐妹等亲属。因此,一方父母虽然放弃了抚养权,但仍可以在遵守法律和监护人的同意下,对子女进行探视。
在实际情况下,探视权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如果探视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监护人可以拒绝或限制探视。例如,如果探视的一方父母存在暴力行为、毒品滥用等行为,或者探视行为严重干扰了子女的正常生活,监护人有权拒绝探视。
总之,放弃抚养权并不意味着完全失去与子女相处的机会,一方父母仍然有探视权,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监护人的同意,以及不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进行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