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抚养权和探视权是两种不同的概念,放弃抚养权是指一个父母主动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而探视权则是针对另一个父母的权利,允许其在特定时期对孩子进行探视。
对于放弃抚养权和探视权是否管用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放弃抚养权来说,如果父母达成共同协议,主动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而这种放弃是基于理性思考和对孩子未来的考虑,能够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有利,那么这种放弃是被法律认可的,可以减轻由于抚养不善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但是,如果放弃抚养权的原因是单方面的或动机不正当,如为了逃避抚养责任或者惩罚另一位父母,那么这种放弃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因为孩子的权益要优先考虑,父母不能以任何方式损害孩子的权益。
对于探视权来说,除非存在严重的虐待、遗弃或其他无法容忍的行为,否则法律会鼓励亲子关系的维护,允许另一位父母对孩子进行探视。如果孩子对探视进行了拒绝,那么这种拒绝必须有正当理由,并经过调查和协商,否则不应该阻止探视的进行。
总之,无论是放弃抚养权还是探视权,重要的是要考虑到孩子的权益和安全,不能为了自己的私利而损害孩子的权益。同时,法律也会对这些问题进行监管和管理,必要时还会对不当的行为进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