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或者其他公共建设需要而拆除房屋,然后为被拆迁的居民提供的用于居住的房屋,其产权归居民所有。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可以转让和抵押。
首先,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是由政府授予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在产权证书上注明了产权人的姓名、拆迁安置房的位置、建筑面积等信息。因此,拆迁安置房本身具备了物权法规定的“动产与不动产”地位,可以作为抵押物。
其次,对于拆迁安置房的抵押,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会有一定的限制,主要表现在抵押额度、抵押物评估、抵押物维修等方面。因为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赔偿拆迁户而提供的房屋,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这也导致资金方对拆迁安置房的抵押会进行严格审查。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的抵押权利人必须是房产所有权人,即产权证上所注明的拆迁户家庭成员。如果一家人拆迁并分别搬到不同的拆迁安置房居住,那么在办理抵押时就要明确抵押的是哪个拆迁安置房的产权。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可以进行抵押,但具有一定的风险和限制。对于需要办理抵押的业主,建议选择正规金融机构,遵循正规渠道操作,规避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