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签署,不一定需要公证。但是,为了保证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和合法性,公证是一种可靠的方式。公证是一项法律程序,由公证机关负责,可以验证协议签署双方的真实意图,并为此提供证明。
公证还可以起到保护协议签署双方利益的作用。如果没有公证,一方当事人后悔或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能无法证明协议的有效性,进而受到损失。而公证可以为当事人提供证明和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
此外,某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必须经过公证才能有效。例如,如果协议涉及到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等重要事项,就必须公证后才能生效。否则,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或者被其他法律规定所取代。
因此,虽然离婚协议书不一定非要公证,但是建议当事人在签署协议时尽量选择公证。这可以有效避免后续的法律纠纷和风险,同时也可以提高协议的合法性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