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挥霍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这种情况的追回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司法追回。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因此可以依靠司法途径进行追回。相关部门可以通过立案查实事实,并向法院提起恢复原状、追回损失等民事诉讼案件,以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
第二,行政追回。当公民或组织挪用公款和国有资产,危害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相关行政机关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追回政府的财产,对挪用公款和国有资产的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
第三,自愿归还。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相关部门可以要求责任人自愿归还挪用的资款,可以采取名誉扫地、处罚重大的方式,进行警示和约束,对主动申请归还的责任人予以宽恕和原谅,提供后续的政策支持,鼓励更多的公职人员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主动追回挪用的公款。
以上三种方式是追回挪用公款的主要途径,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需要掌握一些专业的技能和知识,因此需要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和培训,提高监管的效率和质量,才能确保追回挪用的公款,维护公民和国家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