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被告方的父亲,本案涉及我与被告方的母亲之间的变更抚养权纠纷。我在此向贵院提起上诉,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审判。
本案情况如下:我的前妻与我育有一子,现年6岁。去年,我们因不和而离婚,离婚协议书中规定由前妻担任儿子的主要抚养人,我每月支付抚养费。然而,最近我发现前妻对儿子并不负责任,经常不管不顾,甚至长时间不在家。我担心孩子受到伤害,于是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申请。
然而,在一审中,法院并未支持我的申请,仍维持原抚养权安排。我对此深感不满,认为这是对孩子权益的一种忽视和损害。因此,我向贵院提起上诉,希望能够得到更加公正客观的判决。
据我了解,变更抚养权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情况、对孩子的关心程度以及孩子的需求等等。在此,我想提供以下证据:
首先,我的经济状况较好,能够给予孩子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而前妻则无固定工作,收入不稳定,不能保证孩子的生活质量。
其次,孩子是需要母爱的,但前妻不管不顾孩子,对孩子精神的影响极为不利。相比之下,我对孩子的关心和照顾要更加周到和认真。
最后,孩子需要一个稳定的生活和成长环境,前妻的不稳定和不负责任会对孩子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相比之下,我具有更稳定的生活和成长环境,能够给孩子创造更加有益的成长环境。
因此,我请求贵院撤销原审判决,支持我的变更抚养权申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上诉人: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