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隐去个人信息),现与被告YYY(隐去个人信息)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由被告抚养我们的共同女儿ZZZ(隐去个人信息),但是我发现被告并不适合担任我们女儿的抚养人,因此我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现将具体情况陈述如下:
一、 背景介绍
1、我和被告于201X年结婚,XX年生下女儿ZZZ;
2、我们的婚姻关系出现问题,于20XX年XX月办理了离婚;
3、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女儿抚养权归被告,我有探望权;
4、自此之后,我经常与女儿有接触,发现被告的抚养方式有些不妥,有必要进行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二、 变更抚养权的理由
1、有关被告的能力问题。被告从事的是销售行业工作,工作忙碌,在平时工作时间无法照顾女儿,只能把女儿交给父母或者保姆照顾。我认为,这不利于女儿的成长和健康,女儿的日常生活需要有稳定的照顾人;
2、有关被告的人格问题。对于女儿的教育问题,被告没有做好引导工作,有时还会因为琐事发脾气,言语粗暴,这会给女儿带来不良影响。女儿如此年纪需要的是良好的心理暗示;
3、有关被告的经济问题。我认为,被告在经济上无法保证女儿的生活质量。根据我所掌握的信息,被告经常为自己和新一任另一半花费大量的钱,这么做本身就是对女儿的不负责。女儿在成长过程中会需要资金方面的投入,被告不能很好地满足女儿的日常需求。
基于以上理由,我认为被告持有抚养权是不合适且不利于女儿的成长和健康。因此,我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将女儿的抚养权交由我来负责。
三、 诉讼请求
1、被告放弃对女儿的抚养权,将女儿交由我来照顾;
2、将女儿的抚养权变更正式记录在案,以便产生法律效力。
以上是我的请求和诉讼理由,希望法院能够关注此案,并给予审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