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在公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职务期间,以个人名义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挪用个人或者他人使用,或者擅自挪作他用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行为。那么,要定性为挪用公款,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是否存在公款挪用的证据?
首先,需要确定是否存在公款的变动,然后通过调取相关的资金流水、收支凭证等相关证据来确认其是否存在公款的挪用行为。
2. 是否存在被告人的精神意图?
其次,需要确认被告人是否存在涉及公款的精神意图,例如擅自支配、挪用公款等行为。
3. 涉及金额是否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中关于挪用公款的规定,涉及金额是否超过规定的金额门槛也是重要的评判标准。如果涉及金额超过3000元,就可以被认定为挪用公款。
综上所述,无论是不是在公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职务期间挪用公款都是不允许的,涉及非常严重的法律后果。如果有相关线索,应及时报案,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社会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