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受抚养权是指未出生的胎儿在母亲的子宫内得到良好的“抚育环境”,这样可以避免胎儿受到不必要的伤害,并让他们在成长过程中获得充分的发育和保护。母亲在妊娠期间负有保护胎儿的法律责任,同时也是胎儿最好的守护者。
保护胎儿受抚养权,首先要从加强法律保护方面入手。法律应当对违反保护胎儿受抚养权的行为进行惩罚和制裁,包括但不限于故意伤害胎儿、危及胎儿生命健康的行为等。同时应加强对胎儿权利的宣传,提醒大家妊娠期间对新生命负有法律责任,不得任意进行危险行为,包括吸烟、饮酒、药物滥用等。
其次,加强对孕妇的科学指导和保护,提高孕妇素质和营养水平,从而达到保护胎儿健康的目的。医生应该加强对孕妇的防治知识宣传、预防孕期常见病和孕产前后并发症、鼓励个性化的营养摄入等,帮助孕妇正确保养胎儿。
涉及社会和国家诸多层面的胎儿保护工作,家庭、国家以及社会等因素都应该积极参加到胎儿保护工作中,建立完备的胎儿保障机制。比如加强对孕妇的法律保障和维权,保证孕妇在医疗系统、教育系统等的就业、生活、学习方面的权益;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加大对妇幼保健工作的投入,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救治体系、促进优生、避免遗传病的传递等。
保障胎儿受抚养权,也是对新生儿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保护,它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从全社会的宏观角度出发,通过对胎儿权利的维护,也能全面提升人类素质,实现社会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