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其侵害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整个社会的利益,需要严格打击和惩治。在我国刑法中,贪污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犯罪,在定罪与量刑上有其特殊规定。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贪污犯罪包括两个要件,即“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二是滥用职权,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接受非法所得”。因此,对于贪污挪用公款的定罪,需要满足上述两个要件。
其次,量刑方面,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贪污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于挪用公款罪,如果数额较大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最后,应当注意的是,在定罪量刑时需要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主观和客观情节,如果被告人能够积极认罪、悔罪并退赃,则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总之,贪污挪用公款是一种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我们应该坚决打击和惩治。在定罪量刑时,需要注意法律的规定,同时也需要考虑被告人的情况,确保刑罚合理、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