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组织部出纳挪用公款,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此类事件的发生不仅损害了政府及其部门的形象,也对纳税人的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首先,应该及时暴露该行为。如果该行为仅是个别人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并采取对应的解决措施,如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如果从该事件中发现了组织部的管理漏洞,那么应该进行整改,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其次,在追究责任人的问题上,必须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处理。组织部出纳挪用公款,应该在查证属实后,依法进行处理,最终将相关责任人绳之以法。
对于该行为对纳税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组织部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归还所动用的公款,并重新制定相关预算,保障公共利益不受损失。
总之,组织部出纳挪用公款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组织部及政府的声誉,应该严格惩处,并加强制度建设,以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