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权益转让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政府会将被征收的居民搬迁到新房屋或安置房中,这些居民拥有自己的产权,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将其产权转让出去。
根据《物权法》和《房地产统一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屋产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而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与普通商品房相同,都可以进行法定的买卖、赠与和继承等方式的转让。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转让时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在进行房屋产权转让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需要将房屋权属改变登记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确保买卖双方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让拆迁安置房产权也需要遵守市场规则,房屋价格应在市场上合理定价,不得进行过高或过低的价格操作。
总之,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拆迁安置房产权转让是可以合法进行的。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让方和买方应仔细阅读有关协议,确保自身权益不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