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协议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在离婚协议书中,夫妻双方必须明确约定分割财产、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事项,以达成在离婚后互不牵扯、和谐相处。
离婚协议书虽然是一份私人协议,但也需要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处会对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做出公证书,使双方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此外,如果双方需要在未来向法院申请执行离婚协议,那么公证书是必须具备的。
并不是所有的离婚协议书都需要存储在民政局。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离婚协议书需要存储在民政局。例如,当离婚协议中涉及到子女抚养、分割财产等重要事项时,如果有一方不遵守协议,另一方需要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此时需要提供公证书以及存放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作为证据。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双方在达成协议后,最好选择到公证处公证,使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也需要存储在民政局,以便在未来的纠纷中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