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判决抚养权的权力由人民法院行使,而检察院则作为司法机关之一,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人民法院的工作,对于抚养权案件也会进行监督和参与。
在判决抚养权方面,对于未成年子女,法院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抚养能力:父母的经济条件、工作状态、精神状态等都是考虑抚养能力因素的内容。法院需要从父母的工作、生活状态等来判断他们的抚养能力,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良好的照顾和教育。
二、家庭环境:孩子的居住环境应该安全、卫生、舒适,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成长。此外,家庭是否稳定,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斗争、冲突等问题也需要考虑。
三、感情因素:对于小孩子而言,跟随亲生父母的生活会有利于他们健康的成长。同时,对于父母中的哪一个更亲近孩子也需要考虑,这个情况也是因案而异的。
四、孩子的意思:如果孩子已经具备自主意识,能够表达自己的意志,那么孩子的意愿也成为考虑的因素之一。
根据以上的判断因素,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出最终的判决。如果父母双方都有一定的抚养能力,那么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主张父母共同抚养孩子。如果关于抚养权的争议不能得到解决,检察院也会介入,为法院提供参考和协助,进一步明确判决的方向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