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主要原因是涉及到许多利益关系,其中一项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当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孩子抚养权问题将由法院进行判决。那么,这个过程中,检察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检察院不具有解决联合抚养或单独抚养权的权力,但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监督职能。在离婚诉讼中,检察院可以通过参与庭审、发表意见,督促相关机构和人员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抚养权纠纷案件,检察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例如一方父母虐待、虐待或怠慢孩子,或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
总之,检察院在离婚孩子抚养权方面具有重要的监督职能,借助自身的力量和资源,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