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受法律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需要由当事人自行起草,并亲自签字、盖章。然后,双方需要将协议书提交给当地的司法部门或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在民政局登记备案时,一般来说是需要印章的。因为在我国,印章的使用是与法律相关的,印章的使用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的登记备案属于法律行为,因此民政局需要在协议书上盖章。
在协议书上盖有民政局的印章,可以有效证明协议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双方都有保障作用。使用印章的同时,也避免了被他人篡改或伪造的风险,保证了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同时,印章还起到了政府机构的标志作用,证明了该协议的行政合法性。
总之,离婚协议书需要在登记备案时盖上民政局的印章,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保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印章的使用,可以确保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权威性,保障双方的利益,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