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实施城镇化,对村庄进行拆迁并提供的新住房,以供拆迁户安置。它也是一种产权,通常为商品房产权。
在我国,村庄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存在一定的复杂性。根据《物权法》规定,住房的产权具有独立的和排他的支配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因此,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应当由购房人享有。购房人可以享有物业的所有权,并拥有物业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
但是,在现实中,由于拆迁安置房的历史原因,建筑物的真实所有者可能不止一人,包括村集体、拆迁户、政府等。因此,在权属确认方面,需要各方协调解决。
总的来说,村庄拆迁安置房是一种有明确物权的房产,其产权归属应当尊重合法权益,遵循法律规定,保证购房人的权益不受侵犯。同时,在实践中,各方应加强沟通,维护村庄拆迁安置房的房产秩序,确保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