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管理或使用的公共财产,被挪作私用或违规使用的情况。审计挪用公款的定性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挪用公款的性质,即是否属于犯罪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挪用公款行为构成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需要进行刑事追究。审计部门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挪用公款的性质进行判定,是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是挪用公款的性质和后果,即是否影响公共利益。审计部门需要评估挪用公款的性质和后果,是否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损害和影响。若确实影响公共利益,则需要进行严肃处理。
最后是挪用公款的情节和影响深度,即挪用公款的情况和影响深度的严重程度。审计部门应根据挪用公款情节的严重程度,综合考虑其在财务、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对公共利益的影响程度,进行定性判定。
总之,审计挪用公款的定性需要综合考虑挪用公款行为本身、行为的后果以及行为严重程度等因素,合理判定挪用公款的性质和结果,为相关部门提供有效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