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未经批准,擅自把属于公共财务的款项据为己有或用于非法活动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安全,涉及到的罪行很严重。因此,若裁判员判决挪用公款的被告人,一般会依据具体情况判处不同的刑期。
一般情况下,如果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小且情节不是很严重,则可能会被判处拘役、缓刑或者罚款等处罚。但如果数额较大,或挪用的资金涉及国家重要利益,或者情节严重,那么就很可能被判处很长的实刑。一般而言,最高刑期为20年有期徒刑。
对于以权谋私挪用公款的罪行,由于具体情况不同,刑期也会有所差别。但是,一般来讲,这种罪行的判决需要考虑到以下因素:
1. 涉及的金额数额,一般金额越大,判决的刑期越重;
2. 涉及的具体情节,包括是否影响国家及人民的利益等;
3. 贪污者的情节是否构成刑法中的合并犯罪;
4. 贪污者是否认罪、悔罪及赔偿损失等态度。
总体而言,如果以权谋私挪用公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一般判决的刑期不少于三年以上,甚至可能达到2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此外,依法当场收缴全部涉案赃款、赃物,追缴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产也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