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协议离婚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方式,它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前达成一定的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然后再由律师起草出“夫妻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协议离婚书需要盖章。
一方面,盖章具备协议的公证性,能够证明该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了以后的法律纠纷。盖章也是对协议的一种确认和认可,起到了维护各方权益的作用。同时,盖章也是一种保障,能够有效地防止协议被篡改和伪造。
另一方面,协议离婚书需要盖章,也是基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考虑。目前,中国的离婚法规定,夫妻协议离婚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或律师执业证印章。由于协议离婚书需要在有效的法律机构或部门进行登记,因此必须要有盖章证明才能被认可。
总之,协议离婚书需要盖章,这是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要求,也是一种对双方权益的保障。所以,在进行协议离婚的时候,建议夫妻双方一定要注重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协商出具有约束力的协议离婚书,并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法律机构或部门的印章,以确保协议离婚的有效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