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离婚签协议需要盖章。离婚协议是离婚的最终协议,协议中包含了离婚双方达成的共识,通常需要在协议上加盖双方的签章以表示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协议上的盖章包括双方当事人及律师等专业人士的签章,有时也需要公证部门的盖章,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如果离婚协议未经过双方的签字或盖章,则它的法律效力会被怀疑。此外,如果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疏忽了签字或盖章,情况就更糟糕了。这是因为如果协议未经过盖章或签字,则双方无法证明该协议是真实的,也没有法律效力。
另外,离婚签协议还需要加盖公证部门的印章。公证是指对某项文件或行为进行认证的过程。在离婚协议签署后,所有当事人必须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手续,这一过程需要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并在协议上加盖公证印章,以保证协议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
因此,离婚签协议需要盖章是必要的,盖章能够体现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的真实意愿和协议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