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使用或占有公共财产或财产引起的利益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或者拒不归还公共财产或财产引起的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上,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犯罪的范畴,被认为是对国家财产和社会财产的侵犯。
据我国法律规定,认定挪用公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财物必须是公共财产:公共财产是指由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例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等,具有公益性和公共性。
2.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挪用公款是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的行为。比如,挪用公款应当是无权占有、使用或贪污公款。
3.行为必须故意:挪用公款必须是有意为之,具有一定的主观故意。例如,在处理公款时,明知是挪用行为,但仍故意前往挪用,这就属于故意行为。
4.行为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挪用公款的数额具有一定的门槛,太小的数额不属于挪用公款的范围。在不同的情况下,挪用公款的数额不同,如在行政单位中,数额上限通常在万元以上;而在企业或金融领域中,数额上限较高。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国家和公共财产,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在认定挪用公款的时候,必须考虑以上四个方面的要素,才能判定是否为挪用公款,从而依法对不法行为人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