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抚养权,是指离婚双方在维护子女利益、保障子女健康成长方面的平等权利和义务。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应由双方共同行使,并互相协商解决子女抚养的问题,实现共同抚养。
共同抚养权的归属,并不是固定的。其归属主要取决于家庭的具体情况和离婚双方的意愿。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法院将根据子女的年龄、健康情况、家庭环境等综合因素,以及离婚双方的供养能力和是否适合抚养子女的因素来判定共同抚养的归属。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时已经达成有关共同抚养的协议,则共同抚养权将按照协议来实施。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到抚养问题,则离婚双方需要重新协商并达成共同抚养协议。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需要依照法律程序和原则,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来解决抚养权归属问题。
总的来说,共同抚养权的归属应该是由双方共同来决定,但是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则需要依照法律程序和原则来解决。在具体实施前,离婚双方应该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尊重孩子的意愿,确保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