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其他单位的负责人将公共财产或资金占为己有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属于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其他单位的负责人挪用、侵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人民群众的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恶劣的,应当定罪处罚。
从法律上来说,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月数来界定是挪用公款罪。而是根据具体的案情和被告人挪用的公款数额来决定罪名和量刑。
根据我国现行的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的情况被视为重大犯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数额巨大的是指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这类情况将被定罪处罚并且刑期较重。
但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小,可能被认为是行政违法行为,而非犯罪行为,需要根据事实、证据情况进行具体判断。
因此,无论挪用公款数额大小,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处,还原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