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涉及婚前房产。如果在婚前,双方已经有了一套房产,那么在离婚协议书上,可以写明这套房产的归属权。一般来说,婚前房产的归属权归属于房产的拥有者,即婚前哪一方拥有此份房产产权证书,离婚后此份房产产权证书之所属不改变,即此份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原有房产产权证书的持有人。不过,如果双方在婚后对婚前房产进行了共同支付房贷和房屋维修、装修等费用,那么这些费用应该按照各自支付的比例进行分摊。
如果婚前房产是夫妻共有的,那么在离婚协议书上,应该写明这份房产的归属权以及如何进行分摊。一般来说,如果婚前房产是夫妻共有,那么在离婚后,应该先计算出婚前房产增值的部分,而对于增值部分,应当按照夫妻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借助于法律手段来解决分配的问题。
总之,在离婚协议书上,如果涉及到婚前房产,一定要合理地分摊费用,让双方各自得到自己应得的权益,避免因房产归属问题而引发纠纷,从而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