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张某某的父亲,我对于法院对于抚养权裁决的不公、不公正、不合法的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请法院对我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我在原审中,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了我对孩子的关爱、抚养和照顾,而被告母亲没有尽到作为一个母亲的责任,没有完成她作为抚养者的职责,更没有给予孩子合理的生活和教育上的需求。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母亲有意无意地针对我、孩子的祖父母,危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破坏了孩子与亲属家庭的关系。
我希望法院能够在审理上诉案件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几个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定性被告母亲不具备正常的抚养条件,保障孩子的利益最大化,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因此,我请求法院做出如下裁决:
1.确认我是孩子抚养的主要人员,判决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我,被告母亲配合抚养权判决并服从抚养事项做出的决定。
2.要求被告母亲承担由于孩子长期未能得到合理抚养和照顾导致的因疾病和心理问题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赔偿费用和生活费用等。
3.要求被告母亲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此致
敬礼!
原告:X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