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其行为性质十分恶劣,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因此,一旦被发现挪用公款,将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一些被立案的挪用公款案件,可能会有人提出撤案的要求,但这是否可行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挪用公款立案是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的,其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保障公共财产安全而进行的依法行政行为。因此,一旦挪用公款案件被立案,涉案人员就必须面对司法机关的法律审判。撤案需要有足够的合理理由,并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
撤案有时也被法律界称之为执行撤销,通常是指因案件有重大事实错误或者有新的证据和情况出现,导致原有判决和执行程序有严重漏洞或不公,需要再次审判或执行,进而实现不当判决或不当执行的撤销。而撤案并不是说只要挪用公款案件立案后就可以随意撤销的,而是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总的来说,如果有人想要撤销挪用公款案件,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并得到相关司法机关的同意。如果原有的判决和执行程序存在问题,可以依据法律程序再次进行审判和执行,但也不能保证一定能够撤销案件。因此,立案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调查和准备,以避免不必要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