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于2019年出台了《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对北京农村的宅基地发展规划、使用、管理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现有和新申请的宅基地做了限制。
根据规定,北京农村的宅基地批准是由各区政府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进行的。在宅基地使用权不变的情况下,宅基地拆迁等意外原因导致的宅基地减少不在补充计划内,同时在城市规划逐步扩大的背景下,越来越少的宅基地可以通过审批拿到。
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一些农民仍然能够申请到宅基地。这其中,一些因素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县级政府的部门不确切地把握宅基地政策的内容和实施规程,或者是因为种种原因而不完全贯彻政策,导致农民的申请能够得以批准。另一方面,由于需要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一些农民并不具备这些条件,导致他们无法申请到宅基地。
总的来说,如今的北京农村宅基地审批难度越来越大,申请者需要满足核心条件,县级政府的部门需要按照政策规定严格审批,而现实中,仍然有不少的农民能够得到宅基地的批准。这也说明,政策的执行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需要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并确保政策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