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一方父亲或母亲在离婚后协议或判决中获得的对子女生活、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决策权和管理权。而实际抚养是指子女实际生活和成长的情况,由哪方亲属实际照顾和承担物质支持。
通常情况下,实际抚养与抚养权是密不可分的。在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判决抚养权。如果一方父亲或母亲获得了抚养权,就意味着他们可以作出关于孩子的生活、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重大决策,而实际抚养必然落在那个父母身上。
然而,在实践中,抚养权与实际抚养还是存在一定差异的。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父母无法或不愿意亲自实际抚养孩子,而是选择委托其他人或机构进行抚养。而这种情况下,抚养权和实际抚养就会发生分离。
此时,虽然抚养权还是归属于原来的父母,但实际抚养则由其他亲属或机构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出现一方父母拥有抚养权但无法保证子女的生活和成长质量,而另一方父母则无法获得抚养权却在实际抚养上做得更好的情况。
因此,实际抚养与抚养权之间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在实际抚养方面得到证明,可以作为争取抚养权的一个强有力的依据,但并不意味着必然获得抚养权。最终,法院还是会根据孩子的利益和具体情况做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