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子不是商品房。
首先,宅基地是指国家出于社会公益目的而对农村人民实行的一项土地制度,是村民住房和生产生活所需的土地,其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个人只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不具有流转和出售的权利。因此,宅基地房屋所建立的权利与房屋所有权是不一样的,不属于商品房的范畴。
其次,国家已经出台了明确的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建设的管理政策。例如,《农村宅基地条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必须符合宅基地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必须转让给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同一人的近亲属、配偶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建设宅基地房屋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和土地使用证,按照规定的建设标准和程序进行建设,并不能像商品房那样自由买卖。
最后,从农村宅基地房屋的使用性质和目的来看,其主要供农村居民自用,而不是作为投资、经营的工具。因此,宅基地房屋不是以牟利为目的的商品房。
总之,农村宅基地房子不是商品房,其建设、使用、流转都有一定的管理与政策规定。对于农民来说,宅基地房屋是他们家园的一部分,是他们生活与生产的基础设施,而不是供投资、经营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