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用来规定各自的权利义务。离婚协议一旦签订后,通常都具备法律效力。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协议可能需要进行变更。
当离婚协议中规定的抚养权出现问题时,双方可以考虑进行变更。比如,原协议中规定由母亲独自抚养孩子,但是母亲在经济上无法承担抚养费用,或者在生活上无法照顾孩子等,那么双方可以重新商定孩子的抚养方式。
然而,离婚协议变更不是随便可以进行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首先,变更必须是双方自愿的,不能是单方面的强制变更。其次,变更应当是合法的,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比如,如果变更后孩子的抚养权仍然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这种变更是不合法的。
在进行变更时,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将变更的内容书面起草成为补充协议,经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这样做的好处是,当双方再次发生争议时,可以更有力地证明变更后的协议的合法性和效力。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变更抚养权是合法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双方应该理性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来达成变更协议,以维护双方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