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定程序划拨给农民个人或家庭在本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或未利用地上建造住宅使用的土地。宅基地的产权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或家庭只有土地使用权和住房所有权,即只能在宅基地上建造自己的住房,不得转让或出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宅基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也不能用于其他用途,如用于商业、工业等经营行为。因此,就规定来看,湖北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
然而,实际上,个别乡村或者市场上存在许多以宅基地为名的交易案例。这些卖家在宅基地上面盖起了房屋,通过卖房屋的方式变相卖宅基地,具有很强的法律风险性。买家应该要慎重考虑,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确认。
总之,湖北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违反规定的行为无效,卖家将面临法律风险和损失。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买家应该慎重从事宅基地购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