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少并不是争夺抚养权的决定性因素,而是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之一。在争夺抚养权的过程中,法院通常会考虑多种因素,例如孩子的健康、安全和福利,父母的照顾能力、家庭稳定性和适应能力等,法院将会权衡各种因素来做出最终决定。
虽然收入少并不是影响抚养权的唯一因素,但它确实可能在权衡各种因素时发挥重要作用。这是因为有足够的经济支持,可以为孩子提供安全、健康和稳定的生活条件。如果一个父母收入较低且无法提供孩子所需的必需品和服务,法院可能会限制其获得抚养权。
然而,收入少的父母仍然可以争夺抚养权,只要他们能够证明他们具有足够的能力和资源来满足孩子的基本需求。这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实现,例如寻求财务帮助或转变生活方式来达到更适合孩子的生活条件。
总之,虽然收入少可能在争夺抚养权方面具有一定的障碍,但它不应该成为否定争夺抚养权的唯一因素。最终,法院将根据孩子的福祉和父母的照顾能力和适应能力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