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所指的是,政府为了进行城市规划或者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拆除部分地区,从而与村民、居民进行敲定协议,达成一定的补偿协议方式,让被拆迁的居民同意搬迁。根据这个协议,居民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并选择是否重新安置居所。
然而,这种拆迁协议的房子在协议生效的时候就已经跟土地建造权统一划转给国家,居民只是得到一部分经济利益,所以拆迁协议房屋的使用权往往归属于国家或者政府,因此没有权利卖给其他人或者机构。
即使该拆迁协议房屋使用权重新归还到个人手中,也只是个人得到房屋的使用权,并不具备出售资格。因此,拆迁协议的房屋通常难以买卖。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政府或相关机构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重新协调,拆迁协议的房屋可以转为商品住房出售,但这样的案例属于少数。一般而言,拆迁协议的房屋不具备转售价值,真正的所有权还是归政府所有,所以买卖难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