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离婚事项,提出离婚申请,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可,依法领取离婚证书的一种方式。一旦离婚协议达成并被法院确认,似乎就不存在再诉讼的可能,但事实上,离婚协议离婚并不排除再次起诉的可能性。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需要包括如下:离婚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离婚事由;财产分割具体事项;子女监护、抚养、探视等具体事项;婚姻债务、婚姻赡养费金额等具体事项;协议生效和履行方式等。如果协议书中有某些内容不合法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可能导致该协议无效。
此外,如果离婚时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但其中一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执行,那么对方可以重新提起诉讼。例如,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分割时,一方按照协议约定应该返还对方一定的财产却未如约履行,对方就可以再次提起诉讼,要求被返还的财产。再如,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抚养费的支付数额和期数等具体内容,却未按照约定履行,对方也可以根据协议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离婚后,仍然存在再诉讼的可能性,但必须要具备协议书中的约定有合法性、合法约定未被履行等条件。因此在离婚协议达成之前,双方要认真考虑协议书中的具体约定,切莫草率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