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民法典》中规定了离婚诉讼的起诉时效。根据其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离婚事由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超过一年未提起诉讼的,离婚请求将被法院裁定为不予受理。
但是,对于已经达成的协议离婚,不同的具体情况可能会对其诉讼时效期限产生影响。具体而言,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缺陷或当事人双方对离婚协议书中某些内容的理解存在争议,则可视为离婚事由未知或未确定,而离婚请求的诉讼时效期限从协议缺陷被发现或协议内容产生争议的日期起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签署的5年内发现了离婚协议存在缺陷或部分内容产生了争议,那么他们仍然可以申请离婚,法院也将会受理他们的离婚请求。
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当事人已经确认了离婚协议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诉讼时效期限依然按照离婚协议书签署日期计算。在签署离婚协议后的一年内未提起诉讼的,将会丧失起诉权利。如果超过5年仍未提起诉讼,那么就不具备起诉的权利了。
总之,对于协议离婚的起诉时效,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离婚事由未知或未确定,则诉讼时效期限将从协议缺陷被发现或协议内容产生争议的日期起算;如果当事人已经确认了离婚协议,则诉讼时效期限将从离婚协议书签署的日期起算。提醒当事人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及时采取行动,以免诉讼时效期限过期而失去起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