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基本住房用地,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近年来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宅基地的规划和管理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对于宅基地的财产权归属问题,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使用权属于农户”。这意味着农户只能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能将其出售或出租,更不能私自占有宅基地的财产权。若农户将宅基地出售,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程序,包括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过公示、听取意见等一系列程序,最终需要经过村委会、镇政府、区县政府等多个部门审批,才能依法出售。
但是,一旦宅基地出售,也可以从法律上找回财产权。在村委会和政府的参与下,对于出售宅基地的行为,可以依法追回收回宅基地,并处以相应的经济惩罚,还原宅基地的公共权益,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出售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程序,如果发生违规行为导致宅基地财产权归属的争议,可以依靠法律手段来解决。因此,农民要依法依规使用和管理宅基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